县人社局剑阁出台促就业九条全面提升就业福
为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着力推动全县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剑阁人社局紧扣“稳就业”这一“六稳”“六保”首要目标,以“促就业、稳就业、扩就业”为主要脉络,出台《剑阁县促进就业九条措施》,切实发挥政策带动效应,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就业福”。九条措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强化就业监测,家底摸得“清”。建起“县国有人力资源公司+乡镇劳务专合社+村(社)劳务服务站”人力资源服务和“站、点、员”就业服务的全覆盖促就业体系,深入开展辖区内劳动力信息调查监测,准确提供就失业登记、岗位供需信息、县内外有组织输送就业等服务。今年来,共提供就业创业服务4714人次,推送政策宣传短信3万余条,帮助4034人实现就近就业、帮助8879人实现转移就业。
搭建用工平台,就业渠道“多”。线上,利用东西部协作、川渝劳务合作等契机,建立与成都、重庆、杭州等多地共享用工平台;线下,建立统一的劳动力供需资源信息库,定期定向开展人岗对接,积极组织劳动力进企业、进园区。同时大力开展“春风行动”专场招聘、直播“带岗”等活动,今年来,举行线上线下招聘会36场,提供就业岗位5500多个,达成意向协议1038人。
支持创业就业,兑现奖补“真”。对于市场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及生产经营主体,可享受10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最高20万元;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还可按规定享受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于劳动者:返乡人员、脱贫人口等群体首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享受1万元创业补贴,还可按规定享受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脱贫人口有组织转移县外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跨省就业的还能申请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一季度,全县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6笔1861万元,指导创业项目涵盖餐饮服务、物流运输、装饰装修、种养殖等多个行业,为2家生产经营主体兑现吸纳补贴6.3万元。
加强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准”。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培训合格人员给予不低于4000元/人的培训补贴。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不含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并享受一次补贴。脱贫人口参加培训期间,给予40元/天·人的生活(交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1年内至少可享受一次不同工种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用好公益岗位,就业帮扶“实”。统筹合理开发林业、水利、人社等部门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员、残疾人、“4050”人员等城乡就业困难群体,按照镇级1350元/人月、村级不低于300元/人月给予岗位补贴,切实发挥政策兜底作用。今年已托底安置3845人从事公益性岗位,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