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保留中国南方智谷引进创新团队和项目扶持办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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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4日发表
根据《顺德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规定,经评估,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中国南方智谷引进创新团队和项目扶持办法》(顺府发〔2012〕2号),上述文件有效至2017年12月31日。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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