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粤佛顺龙公服行罚罚字〔2021〕3号)
杨桂兵(身份证号码:510****97209******):
我镇查处你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佛顺龙公服行罚罚字〔2021〕3号)、《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粤佛顺龙公服行罚罚字〔2021〕3号),内容详见***。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1、《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佛顺龙公服行罚罚字〔2021〕3号)
2、《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粤佛顺龙公服行罚罚字〔2021〕3号)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8日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佛顺龙公服行罚罚字[202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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