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凫洲河畅兴休闲公园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均安凫洲河畅兴休闲公园建设工程(一期) 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规资(均安)字[201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约495万元 ,工期:必须于2013年12月15前完工 。 本工程位于均安镇西堤路畅兴工业园段,公园面积大概约17000m2,主要内容包括:广场,景墙,走廊,停车场,休息平台,园路铺装,路沿石等;新建公厕;种植各类乔木、灌木及色带及配套照明、给排水等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资质类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手册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企业须提交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手册》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 月22日至2013年9月26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窗口报名。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户名:徐素萍,帐号:44-465***********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日下午15时00分 ,地点为: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会议室(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98000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98000元。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开标现场刷卡存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均安镇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及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镇街公告栏”栏目和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收标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检查核对。如果在核对时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省园林风景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税局)开具时间为开工前六个月的证明材料为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0757-253883487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麦*** 电 话:0757-22330608 传 真:0757-22330606 地 址:顺德区广珠路大良路段16-1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57-25386903 ***:***1-评标办法及合同条款.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