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永安堂停车场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坛镇永安堂停车场改造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杏坛)[2013]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永安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杏坛镇永安堂停车场改造工程,停车场硬地处理,后门道路扩建工程,险段道路扩建及连接道路硬化处理及排水、电气预埋管、台阶砌筑、雨水暗渠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4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49万元。
2.5工期: 90日历天。
2.6工程地点:顺德区杏坛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 月 16 日至 2013 年 7 月 22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办文窗口报名。地址:顺德区杏坛镇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 月 16 日至 2013 年 7 月 22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办文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顺德区杏坛镇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顺德大良农行支行营业部,户名:付于惠,帐号:6228***********1516。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7 月 29 日上午10:00 ,地点为:顺德区杏坛镇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及杏坛人民政府网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2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3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广东省外注册的必须为已注册的一级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
(2)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3)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永安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 27388182
传 真:0757-27796000
地 址:顺德区杏坛镇
邮 编:52832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玉珍
电 话:0757-22209039
传 真:0757-2220906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5号三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杏坛镇招标投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电 话:0757-27388129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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