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2015年中小学生游泳比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
比赛地点:容桂文塔游泳池。
二、参加单位:
(一)各街道中小学校。
(二)游泳网点学校必须参加。
三、竞赛项目:
(一)高中组(男、女共16项):(、)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个人混合泳; 4×混合泳接力(顺序仰、蛙、蝶、自)。
(二)初中组(男、女共20项):(、)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个人混合泳; 4×混合泳接力(顺序仰、蛙、蝶、自)。
(三)小学甲组(男、女共20项):(、)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个人混合泳; 4×混合泳接力(顺序仰、蛙、蝶、自)。
(四)小学乙组(男、女共18项):(、)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自由泳打腿;蛙泳打腿;4×自由泳接力。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高中组为-出生;初中组为-出生;(以学籍为参赛资格);小学(含网点校)甲组为-出生;(以学籍为参赛资格);小学(含网点校)乙组为以后出生。
(二)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高、初中组可报运动员男、女各12名。小学甲组、乙组各校可报运动员男、女各8人。每项比赛限报2人,每人可报二个单项,并可兼报接力,各项接力每单位限报一队。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并具有容桂学籍的学生。
( 二)省各基地集训运动员、顺德区体校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学校参赛。
(三)运动员参赛需经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各学校负责审查),同时各队必须为本队参赛人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保险。
(四)违反资格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该组别所有成绩并通报全街道。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七、奖励及计分办法:
1.高职中奖前4名,得分为5、3、2、1;初中组奖前六名,得分为7、5、4、3、2、1;小学组奖前八名,得分为9、7、6、5、4、3、2、1。破容桂中小学校游泳比赛纪录者加5分,破容桂最高纪录者加10分,1人在同一项目中多次破纪录只加一次分,同一轮次破纪录均加分,超龄运动员破纪录不加分,创纪录不加分。
2. 接力项目名次双倍计分。
3、团体总分奖:
①高职中甲组奖前2名;
②初中乙组奖前4名;
③小学丙1组奖前8名(19个班或以上学校);
④小学丙2组奖前3名(18个班或以下)
4、优秀教练奖:
①高职中甲组奖前2名;
②初中乙组奖前4名;
③小学丙1组奖前4名(19个班或以上学校);
④小学丙2组奖前2名(18个班或以下)
5、竞赛结果:团体总分相同的单位,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次数相同,则取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此类推。
八、报名时间:各参赛单位须于登陆顺德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将大会统一报名表(电脑打印)交容桂街道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周超(联络电话:28380506)处。逾期不予受理。
九、参赛运动员于竞赛时须备第二代身份证查验。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容桂街道宣传文体办公室
容桂街道教育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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