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龙江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2-03748
项目编号:440606-2022-03748
项目名称:顺德区龙江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龙江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交货、按规定完成上牌,并且必须符合车辆使用属地的车辆入户要求且通过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龙江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龙江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5日 至 2022年04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评标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4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评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 4 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 21日止(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需另加60元邮寄工本费。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二、注意事项: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首页右侧“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发布延误等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供应商代表进入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需佩戴口罩,带备身份证原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粤康码(绿码)及行程卡(不带“*”号);黄码红码不得进,带星号的必须携带48小时的核酸证明,正常绿码的必须携带4月11号的核酸证明方可进入。请各供应商代表知悉并承担由于其身体健康状况问题而造成无法通过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口检查,及造成无法进入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参与投标的风险状况。疫情防控执行要求必须按来/往地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执行,请各供应商代表知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专职消防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官田北路2号(即官田红绿灯旁)专职消防队
联系方式:0757- 23381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联系方式:0757-28090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28090670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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