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前已经怀孕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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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29日期间,已经怀孕或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再婚夫妻,可以自行比对新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符合再生育条件,可以补办审批手续,补办后按政策内生育对待。
延伸阅读: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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