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收集招投标原件资料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各招标代理单位:
根据粤建管字[2005]3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与区建设局协商,决定从2006年4月1日起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其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招投标档案原件或正本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保管。为此,从即日起,所有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原件资料,均需及时送我中心存档。
请各单位知照!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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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4:22: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