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枫非法运输罐装液化气下长派出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下长派出所以隐患排查“零疏漏”、隐患治理“零漏洞”、安全问题“零容忍”为宗旨,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下长镇和谐“枫警”画。
在没有获得“危险品运输资格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4月7日上午,下长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时,发现一电动三轮车车厢被塑料棚遮盖,并且在发现民警车辆时,故意躲避公安机关视线。为确保群众安全,民警当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
经现场询问得知,车主于4月7日上午,在某石油汽化公司购买五瓶灌装液化气,用于门市经营,但明知运输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为节约运输费用,违规使用三轮车运输。经查证,该车主无“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且车内无任何消防安全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随后民警依法将该车主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液化气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极易发生爆燃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运送液化气罐必须使用经过严格检验的专属车辆,同时驾驶员一定要取得危险品运输相关资格证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