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鼎诚达金属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鼎诚达金属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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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鼎诚达金属制品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鼎诚达金属制品厂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盛大道12号(F1)自编8号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思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三水鼎诚达金属制品厂租用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盛大道12号(F1)自编8号厂房(地理坐标为北纬:23°14′57.15″,东经113°01′4.2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118m2。项目主要从事窗帘上下杆等日用铝制品的生产,年产窗帘上下杆金属铝制品2400吨。项目定员18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挤压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量194.4吨/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三水区中心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西南涌。 (二)项目棒炉、时效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 (三)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201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