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等业务量化考评的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各项业务的稳步发展,根据《三水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等业务量化考评方案》的要求,我局于12月20-21日由政工办、基层股和各司法所有关人员组成的考评组,对全区六个镇(街道、经济区)司法所的各项业务进行全面考核。这次考评抽查了镇、村、社区、企业调解会共22个。分别检查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准备工作充分。各司法所接到考评通知后都能安排人员到各调解会检查,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大部分司法所都能先组织了全面的检查,芦苞司法所还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组织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促进基层工作的开展。二、调解会都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硬件建设上了新的台阶。6个镇级调解会已有5个设有相对独立的调解室(其中大塘正准备搬迁);67个村(社区)调解会,除4个因特殊情况外,已全部实行规范化建设(其中61个已设立了大型的调解制度牌),有部分调解会设立了相对独立的调解室;企业调解组织经过调整撤并,全区39个民营企业调解会也实行了规范化建设,部分企业还设置了独立调解室。三、调解登记账台较为完善。调解纠纷登记制度从无到有,从有到规范,使调解登记工作扎扎实实地跨越了一大步。四、积极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年内全区调处了782宗纠纷,调解成功763宗,调处成功率达98%,有效防止因调处不及时而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情况发生。五、经费落实。各镇(街道、经济区)在年度财政预算中都落实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制宣传的专项经费,对缺口较大的专项经费还实行了追加。六、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各所、村、社区的安置帮教组织都能按照“一档、一册、两表”的要求做好衔接、帮教和安置等工作。
但是,通过这次评查,仍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一是调解协议书不够完善,有的只有一个调解员签名,有的没有盖章;二是纠纷登记比较简单,有的把“案情及处理情况”栏和“调解结果”栏写在一起,没有分开;三是没有健全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和年度计划制度,除个别镇要求有年终总结外,大部分的调解会都没有半年小结及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年终总结。安置帮教工作方面:一是《帮教情况记录表》和《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记录较为简单,有的含糊不清;二是个别帮教组织有一帮多现象;三是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归档不完善,主要存在在村、社区级的安置帮教组织。
通过本次考评,希望各司法所和调解会正视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的发展目标,同时通过评比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目的,使我们各项工作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