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德辉钢管钢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德辉钢管钢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德辉钢管钢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德辉钢管钢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南丰大道东侧(F2)车间之6 |
环评机构 | 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南丰大道东侧(F2)车间之6(地理坐标为北纬23°15"44.38",东经112°55"36.66"),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686.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76.89平方米。年产螺旋钢管4300吨/年、钢结构3200吨/年。项目员工人数共3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喷淋废水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放,最终汇入左岸涌;远期待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后,经预处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南边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机加工工序金属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内通风,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打磨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引至高空排放。 (三)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近期核定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CODcr为0.019吨/年,氨氮不安排;远期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南边污水处理厂。 |
2019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