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纪要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纪要
4月8日下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7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钱三珠受卢立湃主任的委托主持了会议。副主任孙玉斌、杨乃初、关雪嫣、冯卓勋、卢润才及委员等20人出席了会议(卢立湃主任因公请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兆凡及区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等列席会议。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蔡学锋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命的提请报告。会议纪要如下:
一、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展现我区“新产业、新面貌”发展成果的关键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要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园区兴业、工业强区”战略的实施,“生态三水、时尚三水、饮料之乡、长寿之乡”的建设,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企业自主创新、环境保护、“三旧”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担保贷款资金的监督、区政府2010年承诺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对“一府两院”工作效率及执行力的监督检查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努力建设和谐社会;要以创新代表履职机制和服务机制为动力,进一步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会议原则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二、进行了人事任命
会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蔡学锋受院长郑道永委托作的提请,任命:王丽红、王艳茹、邓伟香、卢信南、师姚妮、朱永标、伍聪颖、任向新、李常芳、杨思为、苏伟革、肖新民、吴场鑫、何永权、张静青、陈永佳、陈伟基、陈华清、陈志超、林一羽、林学政、林国明、林敏枝、林毅权、罗庆晓、周平伟、饶汉斌、骆永锋、徐耀成、黄 健、黄艳华、黄跃清、梁卫华、梁建彬、蒋兰艳、蒋锦英、谢绍勇、谢秋红、蔡若雄、戴海英等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三、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宗会辞去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张宗会因个人原因,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会议审议了张宗会的请求,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宗会辞去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张宗会的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