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出租车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针对近来我区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不使用计价器的投诉日渐增多。为提升出租驾驶员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我区浓厚的“创文”氛围,推动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我区出租行业正常运营秩序。2011年2月27日上午,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加强出租车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翁汉仕主持,参加会议的有运输管理科相关管理人员、出租车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听取了各出租企业近期出租车违规经营的整治情况的汇报,对如何整治出租车违规经营进行了讨论、研究。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翁汉仕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近期整治出租车违规经营工作。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各出租车企业要高度重视整治出租车违规经营工作,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对违规经营者的整治要求,切实做好整治工作。
二、各出租车企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对从业司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长期教育,增强司机本身的素质和自觉性,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并通过开展教育培训使整治工作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三、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将加大对出租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不按计价收费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制定相关整治措施对出租车违规经营者进行处理,整治为期三个月(3月7日-6月7日)。具体整治措施如下:
(一)对首次违规经营者(当班司机),处停运学习三天处理,考试合格后(考试合格线:80分)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处停运学习三天处理,至考试合格为止。
(二)对两次违规经营者(当班司机),处于停运学习五天处理,考试合格后(考试合格线:90分)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处停运学习三天处理,至考试合格为止。
(三)对三次违规经营者,暂停其从业资格,并要求其重新学习考试,考试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四、目前各出租车已安装有录像监控设备,但有的司机故意关闭录音监控设备逃避监督。鉴于以上情况,今后,遇有乘客投诉时间、地点、车牌号明确,且与GPS监控数据一致,而出租车录音监控资料又缺失不能证明其不存在违规的,视为投诉有效,均按以上第三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