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华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华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工业城3号车间二(西)。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1980平方。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零件加工生产,年加工活塞1800万只、主滑阀800万只、先导滑阀800万只、骨架A048B 600万只、骨架D001 150万只和四通阀半成品200万套。本项目员工人数共计60人,均不在厂内住宿,厂内不置厨房。年工作时间250天,每天2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5年2月5日审批了佛山华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三白环复〔2015〕7号)。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研磨废水和冲洗工件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白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车间内保持良好通风换气,定期进行清扫,确保了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工艺粉尘等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已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边角料外卖回收公司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83%。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注塑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粉尘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ZH161****4604。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机械设备应做好减震、密封、隔音等处理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四)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制订环保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