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中顺泰石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中顺泰石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7月28日至8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7388,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中顺泰石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中顺泰石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小陆坑村煎堆岗源生生塑料制品厂5号车间 |
环评机构 |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小陆坑村煎堆岗源生生塑料制品厂5号车间(地理坐标为北纬23°16"17.86"、东经112°54"46.2 ")建设。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5159m2,建筑面积2270m2,主要从事石英砂加工,年加工石英砂5000吨。项目定员12人,年工作300天,实行2班制,每天工作16小时,设员工宿舍及食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年排放生活污水583.2吨,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道;项目泡砂工序产生清洗废水,年产生量5400吨,经调解PH值+混凝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烘干、再分级工序产生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烘干机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项目食堂设1个炉头,应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产生的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高空排放。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201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