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迅速贯彻落实关于公职人员禁酒控酒通知要求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切实落实《佛山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佛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职人员禁酒控酒的通知》要求,乐平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常委、乐平镇委书记何小玲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同时,我镇于12月1日迅速将《通知》转发至镇机关各部门、园区各内设局、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各学校等部门单位,要求遵照执行禁酒控酒规定,严禁出现“酒桌上的不正之风”。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贯彻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厉行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切实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良好的社风民风。
为加强对公职人员落实禁酒控酒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责,接下来乐平镇纪委将通过日常抽查、受理群众举报、网络投诉、明查暗访等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通知要求的监督检查力度。各部门派驻纪检小组长将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的巡查力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及时督促纠正,如确有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或部门单位的责任。(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