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伸援手困境家庭喜获赔偿
近日,大塘镇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诉讼为因交通事故身体严重受伤的乐某讨回应得的损害赔偿5万多元,为困境中的家庭带来了生活希望。
2005年5月4日,大塘镇六和村委会乐屋村村民乐某与金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了碰撞,导致乐某身体严重受损,全家用尽所有积蓄为其治疗。经司法鉴定,乐某为双侧下肢三级伤残和胸部九级伤残,使原本就经济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无以为继。今年11月,在绝望困顿之下,乐某来到大塘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法援站经调查了解,接受乐某的委托,依法向法院提起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然而,在本案开庭审理前被告金某意外身亡,案件陷入僵局,眼看赔偿无望,大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事实情况的基础上,有理有据地向法院提出应由被告金某生前所在公司对此次事故伤害负赔偿责任。经过承办人的多方努力,在法院的调解下,乐某与被告金某生前所在公司自愿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被告金某生前所在公司赔偿乐某52000元,给困境家庭的生活带来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