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晶皇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晶皇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月5日至1月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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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三水晶皇玻璃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佛山市三水晶皇玻璃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金港路47号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制品加工,占地面积为20010.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979.56平方米,包括一个一层厂房、一栋二层的办公楼及一栋三层的宿舍楼(第一层设有食堂),于2004年6月22日取得《佛山市三水晶皇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三环复[2004]258号),并于2006年4月21日通过验收,取得《关于佛山市三水晶皇玻璃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申请的批复》(三环验[2006]60号)。本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扩建项目在原厂房内进行生产,不新建厂房,计划年增产玻璃制品1800万只,建成后全公司年产玻璃制品3000万只。项目新增员工20人,员工总数为5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1、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脱色废水及喷漆+水帘柜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河涌,最后汇入樵北涌;2、项目废气为有机废气、打砂工序的粉尘及食堂油烟废气,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引至不低于15米的高空排放;扩建后全公司的有机废气经喷淋吸收+UV光解+等离子工艺处理后达《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平板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载物的平板印刷)Ⅱ时段标准后引至不低于15米的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3、要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产生的一般生产固废外售回收公司,属于危险废物的材料包装罐交供应商回收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乱倾倒。 |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