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返还达川区麻柳镇景市镇管村镇场镇饮水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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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4日发表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民主监督,经四川天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书面申请,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达人社发〔2022〕40号)规定,现拟对达川区麻柳镇、景市镇、管村镇场镇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麻柳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30天,2022年4月27日——5月26日。
公示期内,若有民工工资未领到者,请及时向达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818-2668235)。
达州市达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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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8:06: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