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罚荔城街垃圾分类执法持续加码
自2018年我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荔城街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打通分类难点堵点。垃圾分类正在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已成为引领辖区市民生活的新风尚。
为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荔城街聚焦居民家庭源头分类及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先后开展多轮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仍未养成正确分类习惯的重点群体的执法处罚震慑力度,着力把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做细做实。
物业公司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罚!2020年10月19日,某公司因“未能保证生活垃圾桶点内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正常使用”且“未能落实整改工作”受到处罚,缴纳罚款10000元。这是荔城街首次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方的物业公司因未履行相应法定的职责作出的顶格处罚。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罚。2021年8月11日,荔城街执法人员在夏街大道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人未经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涉嫌违反《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开展立案调查工作。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对本案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罚!2022年3月12日,荔城街综合执法办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某餐厅的工作人员王某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现场拍照取证,并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教育,告知行政相对人其行为已违反规定,依法当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
近年来,荔城街不断压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完善前端宣传发动、中端及时收运、过程有效反馈、执法全力配合的收运体系,督促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和收运处置企业等各类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职责。2022年以来,荔城街共检查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285个次,教育处理45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行政处罚18宗,共计处罚 3700元,有效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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