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再次查获非法储存的爆竹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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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2017年1月23日上午,由区文超副局长带队的区安监局工作人员,联合明城镇安监分局、明城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明城镇上高塱村口山腰一猪舍竟然储存了大量爆竹;
现场缴获爆竹合计738箱,涉案价值约2万元人民币,公安、安监部门将爆竹运至销毁点进行了销毁,是明城镇近年来查获的数量最大的非法爆竹。
经查,该猪舍未取得储存危险物质的资质,而爆竹持有人黄某也未取得烟花炮竹储存、运输、销售的相关证照;烟花爆竹是危爆品,无论是生产、运输还是储存,都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目前高明区共有18处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有关部门已对所有正规销售点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同时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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