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落实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明府办〔2013〕13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落实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佛山市高明区落实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3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工作要点》(粤办函〔2013〕459号),根据《佛山市落实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佛府办函〔2013〕60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一)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广东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和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推进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区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占比均达40%至50%,区人民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比达25%至30%。(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区人资社保局、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注:列在分工项目首位的部门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下同)。
(二)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2013年年底前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监管,推动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基地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逐步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村卫生站、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评价范围。加快建设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
(三)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实行先预拨后结算。2013年9月底前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对公益目标完成好、群众满意、综合效益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镇卫生院,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倾斜。(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区财政局、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编委办)
(四)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加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首诊试点。逐步推行家庭医生服务。今年年底前实现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区人口卫生药监局)
二、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一)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完善一体化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加大异地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力度。(区人资社保局,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
(二)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全面推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区人资社保局)
(三)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按照《广东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佛山市大病保险管理办法》推进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区人资社保局、区财政局)
(四)建立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研究制定我区疾病应急救助实施办法,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救助对象住院自付医疗费用补助比例不低于50%。(区委社会工作部,区财政局、区人资社保局)
(五)深化医保支付制度和管理方式改革。以基金预算管理下的总额控制为基础,积极推行平均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质量监督体系。跟进落实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和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全面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区人资社保局、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委社会工作部)
三、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一)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步伐。研究探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医务人员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政策。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区级公立医院的协调分工机制,建立健全区级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财政局、区编委办、区人资社保局)
(二)推进医院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入利益相关方进入理事会,落实独立法人地位。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建立以公益性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编委办、区人资社保局)
(三)继续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推行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措施,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区人民医院与市所有三级医院实现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区人口卫生药监局)
(四)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对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公共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研究制订民营医疗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合理安排民营医疗机构建设用地。探索放宽医师多点执业的限制条件,开展医师“自由多点执业”试点。(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财政局、区人资社保局、区公资办)
四、大力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建设
按照2013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工作,我区至少建1家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占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资源达5%以上,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平价药包。研究制订实施平价医疗服务配套政策,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开展平价医疗服务督导检查。(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财政局、区人资社保局,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
五、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
(一)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管理。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贯彻执行省药品平价商店建设方案,加快建设平价药店。(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发展规划统计局)
(二)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延长药品电子监管链,扩大覆盖面。(区人口卫生药监局)
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一)继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以上。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明确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考核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以上,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达65%以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扩大到90%以上。(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财政局,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
(二)实施和扩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继续推进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和农村妇女两***免费检查项目。在落实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鼓励各地选择对居民健康威胁大、干预措施明确、成本效果好的重大疾病,纳入地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
七、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完善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及纵向业务系统。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抓好医药卫生信息化技术标准化建设。配合启动全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
八、加快中医药强区建设
(一)推进中医药能力建设。实施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重点抓好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加大对基层中医医护人员培训力度。理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体现中医药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
(二)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依托区中医院,建设适宜技术基地和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网络平台,2013年年底前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15项以上,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8项以上。(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各镇政府、荷城街道办)
(三)加快推进中药产业发展。加强中药的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快中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中药产业化。加强岭南中医药理论研究,鼓励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打造岭南中医药品牌。(区人口卫生药监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强有力实施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区医改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加大财政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三)加强督导宣传。继续加强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医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并督促落实整改。开展医改重大政策培训学习。继续办好医改工作简报,宣传解读医改政策。做好舆情监测,发现和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