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韵水轩花园A区总平面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219号
关于荷韵水轩花园A区总平面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以南的拟建设项目荷韵水轩A区总平面修改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修改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
二、项目名称:荷韵水轩花园A区
三、修改情况
该项目规划方案于2014年6月26日审批通过,现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及退建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1、1#楼平面布局调整,增加首层车库面积,首层增设电房开关房;
2、原2#、3#楼合并为2#楼,2#楼平面布局调整,公共卫生间、物管用房位置稍作调整,首层增设消防控制室;
3、增设室外来访车位6个,增加首层室内车库停车位4个,减少地下室停车位;
4、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调整;
5、根据上述调整,指标表数据作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7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35.43平方米,基底面积2198.0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6132.74平方米, 容积率2.2,建筑密度29.98%,绿地率35.18%。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5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规划综合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5月16日
***:
P加密-荷韵水轩花园A区_t3-Model.jpg
***:
P加密-荷韵水轩花园合并_t3-Model.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