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惠福科创有限公司有机热载体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惠福科创有限公司有机热载体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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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惠福科创有限公司有机热载体炉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惠福科创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惠福路1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惠福科创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惠福路1号,年产改性沥青7万吨、胶粉1.5万吨、橡胶泡沫板材142万平方米、胶管600吨、副产品粗纤维7002吨、副产品废钢丝10175吨。项目将原有的1台300万大卡/小时燃煤有机热载体炉拆除淘汰,新建1台300万大卡/小时燃气有机热载体炉,其余生产设备和工艺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技改项目无废水产生,且技改后不再产生喷淋废水,原有项目其余水污染源的产排情况不发生变化。 ②项目有机热载体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一个不低于8 m并高于周围200m建筑物3m以上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项目无固废产生。 |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