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创新国土行政执法缩短时限
国土行政执法权下放到镇街 |
记者蔡闻佳报道:镇街辖区内的国土违法行为,将由镇街国土部门直接执法处罚。从4月起,高明区创新国土执法做法,通过委托形式向各镇街下放部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权,旨在提升国土执法灵活性。 4月14日晚11时半,两辆装满泥土的泥头车在更合镇高村村道出现。接到群众举报后,更合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执法人员立即伏击行动,现场查扣两辆涉嫌盗挖矿产资源的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这一涉嫌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执法,与高明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权下放到镇街的创新做法有着直接关系。因为从今年4月1日起,高明区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已经加挂镇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牌子,并受委托承担部分区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权。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区有雄介绍,以前镇街国土所为区国土部门派出机构,可以直接承担区国土部门的执法处罚任务,但2010年大部制后,镇街成立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不再具有行政执法处罚权限。 “简单说,大部制后镇街国土部门只有巡查、发现、制止的权力,最终的执法处罚得由区国土部门来行使。”区有雄说,这种情况延长了执法时限,不利于及时发现处罚。“拖个两三天,人家违法建筑早就搭建好了,到时再执法就更难。” 为解开镇街国土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束缚,缩短“发现—立案—查处”的流程时间,高明区创新国土执法做法,通过委托形式,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向各镇街下放部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行政处罚权、提请行政处罚权。 目前,各镇街已设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并按要求在内部统筹人员,落实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的责任制。 “以后,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的重心将放在重点区域巡查执法上,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大项目用地等,不再为全区范围内执法而疲于奔命。”区有雄说。 区委常委、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宗纪昌表示,采用镇街属地负责的模式后,将把国土违法行为执法链条缩短,而该创新做法也得到省、市国土部门高度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