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柏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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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柏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柏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柏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信路 3 号之 7 厂区 |
环评机构 | 广州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广东柏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审批前公示稿-终.pdf |
项目概况 | 广东柏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信路 3 号之 7 厂区。本项目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生产加工,年产机柜 20000 个、设备箱 48000 个和操作台 1000 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②机加工金属粉尘经自身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水喷淋除尘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G1 外排; 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2外排;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G3 排放。发泡废气、印刷废气收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G3 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G4 外排。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1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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