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召开我区获授20162020年度全国省科普示范区牌匾
7月27日下午,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我省“十二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推进“十三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会上,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何真作工作报告并对全省“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副省长袁宝成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大投入,将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制定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创新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工作体制机制。
省教育厅、省地震局、省农科院、广州市科协、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等单位代表分别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为首批2016-2020年度全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镇颁发牌匾。我区成功创建首批2016-2020年度“广东省科普示范区(县)”和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高明区人民政府政务委员、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谢志强代表区政府接受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区)”牌匾,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常务副局长、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谭志东代表区政府接受2016-2020年度“广东省科普示范县(区)”牌匾。
“十二五”期间,我区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取得显著成效,高明区具备科学素质公民的比例达到了9.4%,高于2015年广东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6.91%),位列我省前列,圆满完成了“十二五”高明区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达到5.5%的目标任务。
区委区政府将创建广东省和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作为提高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科学素质的有力举措,积极落实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形成科普工作大联合大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2月4日,高明区被中国科协命名为首批“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示范期为5年。我区是佛山市目前两个全国科普示范区之一,这也是高明区自2011年5月成功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2011--2015年)后再次成功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2016--2020年)。2016年2月22日,高明区被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命名为“2016-2020年度广东省科普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