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用为本跨界共享—南海区构建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南府办函〔2017〕333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信用为本·跨界共享”—南海区
构建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信用为本·跨界共享”—南海区构建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反映(联系电话:86398029)。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信用为本·跨界共享”
——南海区构建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及国家部委联合下发的系列合作备忘录精神,坚持“信用为本·跨界共享”,重点推进以信用为本的“金科产”融合发展,提升我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推动广东省征信体系示范区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特别是落实******对广东工作作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社会主体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社会、司法的激励约束手段,营造社会诚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信用为本,创新驱动。以优化信用环境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措施,以制度创新引领社会信用环境的优化升级,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约束的全链条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与诚信社会风尚,以创新的思想和路径作为深化改革、引领发展的基础性支撑。
(二)跨界联动,共建共享。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将互联网创新成果与信用体系全领域建设深度融合,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全链条的联动机制,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各行业各部门整合职能优势,形成共同治理格局。
(三)统筹推进,分步落实。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逐步丰富激励约束措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四)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坚持问题导向,选择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积极推广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的社会化应用,促进政府和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
三、主要任务
通过构建一个平台,组建一个机构,形成一个链条,打造一个示范区,推出一批项目,开展一系列宣讲会,构建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一个平台。充分发挥我区资源目录平台基础和大数据优势,搭建信用全链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名单归集与推送、激励约束措施的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全链条功能。优化升级“信用·南海”网站,新增“信用修复”和“异议受理”等模块,并及时发布信用名单、联合激励约束措施等信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汇集、公开、共享、应用机制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
(二)一个机构。组建区信用体系建设的专职工作机构——区信用工作局,统筹协调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相关规章、标准、政策措施,统筹负责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工作,包括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
(三)一个链条。抓住“跨界”这个关键,探索建立区内信用联合激励约束新机制,打造涵盖司法机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响应机构等主体的工作链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约束的工作格局。
(四)一个示范区。即广东省征信体系示范区。综合运用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司法性手段,强化人民法院金融司法服务品牌建设,建立健全标准规范,鼓励金融机构诚信经营,打造诚信高地。
(五)一批项目。在信用平台建设、信用示范区创建、信用信息应用、重点领域治理、违法失信曝光方面,选择有较好基础、独特优势的重点项目率先突破,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
(六)一系列宣讲会。结合“两学一做”、深化驻点联系系列宣讲,深入基层7个镇(街道)共268个村(居)、企业开展专题宣讲活动,让村(居)干部、群众和企业了解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知晓信用奖惩措施,树立守法诚信理念,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参与信用体系建设。
四、配套机制
(一)建立守信激励机制
1.建立诚信典型名单。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认定的诚信主体的基础上,建立诚信典型名单,重点包括: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市级(含)以上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按规定程序认定的与诚信相关的荣誉主体;在各行业领域信用分类监管中被列为最高等级的诚信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
2.提出联合激励措施。探索推行各类行政审批便利服务措施,实施“容缺受理”和“包邮服务”;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主体;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及其子女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落实各行业市场主体分类监管,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信用产品,对诚信主体给予利率优惠和便利;多渠道公示诚信典型名单,重点推介诚信企业等。
(二)建立失信约束机制
1.建立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在有关部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行为作出处理的基础上,筛选出具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主体,建立严重失信记录名单,重点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主体;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主体;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主体;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的主体等。
2.提出联合约束措施。针对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主体,实施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和司法性的全方位约束,包括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核、专项扶持资金及政府补贴申请等方面从严审批或予以限制;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提高贷款利率或限制服务的范围和等级;加强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鼓励群众举报严重失信行为;依法追究因严重失信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等。
(三)建立诚信自律机制
引导企业在重点领域实行公开承诺,并由行业协会与成员之间签订诚信自律公约,约定发生矛盾纠纷依次经由行业协会主持协商、法院诉前联调介入、依法参与诉讼程序、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向社会公开,由社会公众对其进行监督。推动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诚信典型企业名单,在行业中树立诚信典型,倡导守信风气。
(四)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支持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修复信用。对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主体,不再作为联合约束对象。由信息提供部门制定本部门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确约束期限、修复条件和程序等事项,并负责更新信用名单或更正不准确的信用记录。
(五)建立异议处理机制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联合激励约束措施时,应及时受理被实施人的异议申请,交由信用名单提供单位进行核实并将情况告知实施部门,经核实有误的名单应及时更正或撤销,联合激励约束措施在信息核实期间暂不执行。因错误采取联合约束措施损害有关主体合法权益的,相关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其信誉、消除不良影响。支持有关主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工作计划
首先在基础较好的重点领域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再逐步拓展,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区重点行业领域的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
(一)试点突破阶段(2017年6—12月)
在法院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金融行业、两违用地整治等重要领域进行首批试点;推出首批信用名单和联合激励约束措施;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并取得成效,保障基本解决执行难在关键之年取得关键性突破;初步搭建信用全链条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南海”优化升级。
(二)逐步拓展阶段(2018—2019年)
逐步拓展试点领域,将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领域分批纳入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范围;丰富激励约束措施;信用全链条信息共享平台数据范围进一步拓展,基本涵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信用信息。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0年)
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部纳入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范围,联合激励约束措施不断丰富;部门间联动机制建成,形成协同共管合力;广东省征信体系示范区作用明显,企业诚信意识增强,失信违法行为显著减少,社会管理成本和企业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本部门的细化方案,安排专门人员落实工作。区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配合本方案的落实推进,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信用·南海”网站、宣传视频和宣讲会等多种宣传渠道,宣传诚信典型,营造信用为本的社会氛围,打造南海诚信品牌。曝光严重失信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珍惜信用,遵法守法。通过学校、单位、社区、家庭等,加强对失信主体的教育和帮助,引导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三)健全***问效机制。充分利用信用全链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对信用联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工作的***、监测、统计、评估和督查制度。对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激励约束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