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13〕5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新闻发布会在重要信息发布中的主渠道作用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围绕省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将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建设成省政府重要信息发布的主渠道。省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其中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其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应出席一次,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增加自主发布频次,特别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优势
要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以及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发布。进一步深化政府网站互动功能,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和重点工作部署后,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接受公众建言献策与反映情况,有关地区和部门的负责同志要主动到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工作流程,加强保密审查,提高政府网站安全防范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的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我省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向基层延伸。
三、规范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与回应
要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的审核登记、信息发布、问题回复、后续***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增强信息发布与回应的权威性、时效性。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加强对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与回应的指导和管理,研究制定全省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我省政府热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有效模式。
四、加强信息发布相关机制建设
省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围绕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结合本部门职能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快完善各地、各部门网络舆情沟通联系机制,建立重大舆情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协调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媒体服务管理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网上网下、境内境外、内宣外宣快速联动的新闻应急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对严重失实、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是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凝聚力的有效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部署和省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互信。省府办公厅将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