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46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贸局反映(联系人:蔡友新,联系电话:86293608)。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佛山市南海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09〕370号)的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打击走私贩私和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为用油者提供放心油品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整治目标:全面落实成品油市场各项工作制度,以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成品油为重点,以规范成品油市场为目标,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成品油和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建立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使成品油经营企业自觉做到规范经营。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对象
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南海区内各油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的对象包括销售非国Ⅱ标准的车用燃油以及走私油品(红油)、混合油(正品油与非标油或走私油混合)的油品经营企业及非法加油点。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佛山市南海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工作小组”),区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区专项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林满泉(区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谢焯礼(区经贸局副局长)
成 员:黄雄华(物价局)
郭洁志(国税局)
卢锡汉(工商局)
沈耀光(质监局)
(二)职责分工
区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督促各成品油经营企业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区油品市场经营秩序。
区物价局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国税局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偷逃税款行为,重点对破坏税控装置、不按规定开具***、不通过加油机售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
区工商局负责依法打击无营业执照、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掺杂使假、短斤少两、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油品质量检验,加强对加油站、油库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及计量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加油机及其他加油计量器具作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打击土炼油违法活动。
四、专项整治的步骤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从现在起,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认真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看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符、过期问题;加油机是否计量准确,按期检定合格;是否存在掺杂使假,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及超许可范围经营等。对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成品油集团公司负责通知、督促系统内位于南海区的加油站、成品油油库开展自查自纠;各镇(街道)负责通知、督促辖区内的社会加油站和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督办检查。从8月6日到8月14日,由各镇(街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大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限期整改。区专项工作小组将对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抽检。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从8月15日到8月19日,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全面认真地进行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企业将按章处罚。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8月底,各镇(街道)将督查、整改情况报区专项工作小组。区专项工作小组对全区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将上报市经贸局报请省经贸委注销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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