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大方涌(武广高铁段)箱涵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沥镇大方涌(武广高铁段)箱涵工程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沥字[2016]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沥镇大方涌(武广高铁段)箱涵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建设大道南侧大方涌(武广高铁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钢筋砼箱涵洞,长度约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 /月,竣工时间为2016年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如招标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中标人必须执行。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为大沥镇大方涌(武广高铁段)箱涵工程(第二次),本工程造价约129.91万元。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钢筋砼箱涵洞,长度约。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合格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铁路工程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需提供投标人(或其佛山分公司)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佛山分公司)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投标人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投标人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1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成光盘),购买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中国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并经交易中心人员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农行南海海逸支行;③账号:4450***********56;④款项来源:大方涌箱涵工程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17时30分。
交易中心联系人:先生 电话:0757-85583020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电话:0757-86361691
传真电话:0757-86368680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3384.67 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26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 投标人应保管好已由交易中心人员签名盖章确认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形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含社保证明)
(5)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大沥政务网(http://dali.nanhai.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大沥政务网(http://dali.nanhai.gov.cn/)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合同签订时,同时由大沥司法所进行见证。施工合同见证签订前须由本工程的招标代理鉴证。
11. 特别声明
11.1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对原有沿线管道、电缆、通讯光缆等进行保护;若需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探、开挖摸查等各种方法物探方法查找管线及保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包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予另行签证支付。若出现原有沿线管道因施工而造成损坏的,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1.2 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注意做好保护措施。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武广高铁或沿线设施等的损坏,由中标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1.3投标报价应包括负责办理铁路施工相关手续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过轨证等),招标人不予另行签证支付。
11.4 中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服从铁路管理部门的有关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的规定。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
邮 编: 528231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0757-85522206 | 电 话:0757-86361691 |
传 真:0757-85522206 | 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2016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