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广佛路一路11号物业(第四次)租赁竞投公告
一、招租标的物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公有资产交易方案明细表:
序号 | 资产 简称 | 资产名称 | 资产 类型 | 资产地点 | 建筑面积 (㎡) | 租赁时间 | 准入条件 | 交易保证金 (元) | 交易底价 | 备注 |
1 | 广佛路一路11号物业 | 广佛路一路11号物业 | 商铺 | 广佛路一路11号 | 200.00 | 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5年租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143,400.00 | 15,212.80 | 其他约定:1、承租人必须承诺其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等行为)不影响租赁物内的表房设备的正常和安全使用。2、租赁物内的表房设备如需维护,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且提供场地,并不能以此为理由向出租方提出维护期间阻碍营业的任何经济补偿。 |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 10 日前向出租方缴清当月租金。租金每满三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2%。
二、竞投注意事项:
1、如标的物只有一位竞投人符合竞投资格的,则该标的物必须由该竞投人按交易底价直接成交。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符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下列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投人支付一份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款项,以补偿标的物权属人因竞投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上述款项由上述竞投人按比例平均分摊:
(1)竞投人不到场竞价的;
(2)竞投人虽到场但没有参与竞价的;
(3)竞投人的报价无效的。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如需办理委托手续,必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②个体经营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地点:大沥振兴路54号之四镇交易所首层大堂综合室
3、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下午4: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竞投时间、地点
1、确认身份及递交资料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9:30-10:00
2、竞投会议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10:00
3、递交资料及竞投会议地点:大沥振兴路54号之四镇交易所开标2室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 李***、朱*** 联系电话:0757-85583010、85583020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723385、81187995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