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便民绿色通道
一、为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供预约服务
1、提供预约服务对象:申请要求以代写文书、代理仲裁、代理诉讼、刑事辩护等形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群众。
2、预约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1:30, 14:00-17:00。
3、预约服务地点:南海区法律援助处或各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
4、预约服务方式:现场预约,拨打86320148电话预约,或通过南海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等途径进行预约。
二、为特殊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供***服务
1、提供***服务的对象:行动不便的孕妇、残疾人、老年人、病人等特殊群众。其他确实需要提供***服务的特殊群众经申请并准许后也可以提供***服务。
2、提供***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1: 00,14:00-16:30;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在非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服务。
3、提供***服务地点:申请人指定地点或约定地点。
三、即时办理服务适用的类型
即时办理服务适用的六种案件类型为:(1)追索劳动报酬的群体性案件;(2)党委政府要求介入处理的涉及重大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维稳案件;(3)申请人(或代理人)住所地与申请地不一致且事出有因急需离开、重新返回申请将给申请人造成较大负担的案件;(4)距离法定办案时效或时限不足7日的申请类案件;(5)追索涉及保障生命权(“救命钱”)的先期医疗费用案件;(6)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案件等。
以上类型案件适用即时办理服务的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援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