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好尚快陶瓷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好尚快陶瓷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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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禅城区好尚快陶瓷加工厂建设项目 | 佛山市禅城区好尚快陶瓷加工厂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穗丰工业区自编18号(住所申报) | 广州广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为1200m2,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主要生产加工陶瓷制品1.45万平方米/年。 | 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162m3),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涌,最终汇流入吉利涌;CODCr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适用范围为“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远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南庄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流入吉利涌,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废气:项目切割和圆弧工序会产生少量陶瓷粉尘,生产车间建设通风设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次数后,无组织陶瓷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瓷砖边角料和废浆渣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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