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16年,是“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扬帆起航的一年。这一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严格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粤发〔2016〕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592号)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146号)的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制度,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引导预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积极推动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工作
(一)布局谋篇,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做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相统一的建设工作。为努力建成政府职能全面履行、依法行政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的法治政府,我区认真对照文件,由区法制办牵头落实,做好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强化法制把关意识。一是继续落实区法制办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为我区的各项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意见参考,为政府的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二是召开全区行政机关专题研讨会,于2016年12月8日组织全区行政机关的法制科科长或法制工作负责人在南海狮山培训基地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座谈会,为我区下一步建设工作提供行动纲领。三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于2016年10月10日组织我区多个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人员前往河南省兰考县进行干部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活动,以点带面,为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一支素养高、能力强、意志坚的人才队伍。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地税局荣获“广东省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为我省首批获省地税局命名的单位。
(二)建章立制,做好制度建设工作。
为完成“到2018年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工作目标,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总体部署,对照《佛山市禅城区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总结和梳理了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制定了《佛山市禅城区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2月9日完成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工作。该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7年2月正式印发,为我区顺利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建设任务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思路,做好措施创新工作。
为贯彻落实我区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区集思广益,创新、完善更为多样的注重效果、追求实效的建设思路,其中,建立基层联系点是我区完善思路的一大创新。2016年11月23日,南庄镇紫洞村“法治政府建设基层联系点”隆重揭牌。“法治政府建设基层联系点”的启用,将加强基层政府法治队伍推进依法行政的能力保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职能,对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等工作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环境的建设土壤。
二、建立健全法治政府的基本制度
(一)丰富、提升法治政府基层法律服务。
目前,我区已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级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区、镇(街道)、村(居)145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全覆盖,面向基层群众提供公益、专业、均等、便民的一站式基本法律服务。今年,我区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共服务群众1997人,提供服务总数3546件。区法援处自2011年开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点以来,至2016年共设立了11个服务点。2016年上半年新增设“禅城区法律援助处驻看守所工作站”和“禅城区法律援助处驻法院工作站”2个服务点。其中,3月31日挂牌成立的驻看守所工作站,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由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区看守所全天上岗值班,为在押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等公益法律服务。6月16日挂牌成立的驻法院工作站,也是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区法援处的指导下,到法院立案大厅法律援助窗口全天值班。目前,共有157个法律援助网点遍布全区农村、社区,共有240多名律师为困难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援助服务。
我区着力信息化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探索构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网上司法局”。2016年4月,禅城公证处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公证书进度在线查询、公证在线咨询等便捷功能,社会群众可通过禅城公证处门户网站和关注“禅城公证”微信公众号,注册后在线申办公证,真正实现政务工作信息化办理。
(二)有序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
我区行政体制改革以“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为初试。一门式改革的理念是“把简单带给群众和政府、把复杂留给信息技术”,具体落实“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目标。改革步骤按照“先易后难”“先自然人后法人”“先镇街(村居)后区级”稳步实施。自2015年1月以来,自然人一门式改革实现事项、行政层级〔区、镇(街道)、村居〕、地域的全覆盖,目前已累计业务量273万件。2015年9月,法人一门式对外服务,2016年3月实现一窗办理事项441个,一门办理事项570个,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办税区、自助填表区,改革深化进一步推进。
改革推进以来,受到多方关注,***、中央编办、发改委、民政部、工商总局、国家信息中心等部委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前来禅城考察指导。我区做法贯彻落实了“互联网+政府服务”的要求,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出试点样本。在禅城探索的基础上,佛山市已在全市全面推开一门式改革,我区做法被广东省作为全省“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的标准和蓝本,在全省推广实施。在***印发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中也专门肯定了一门式改革经验。2015年7月,央视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以“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为题介绍了一门式改革。2016年4月,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以禅城做法为例的“互联网+政务”专题片,充分肯定一门式改革的方向和成绩。该项改革还获得2015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
(三)积极探索社会综合治理云平台构建。
我区作为佛山中心城区,从2015年3月开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手段,全面建设社会综合治理云平台,初步探索综合管理、主动防控、智慧应用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模式,效果初显。改革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机制活化。将固定单一事件处置模式改变为轻重缓急两类,将分散僵化的基础数据合起来、活起来、动起来,将思维重心从如何事后妥善“捡好鸡毛”前移到如何实时掌握、综合研判、提前预警,从而将被动应对扭转为主动防控,从人工管理走向智慧治理。二是效率强化。从部门分块分散走向综合协同,从层级间各自为战走向五级一体联动,快速发现问题、高效调动资源、联合一体执法,确保高效治理。目前,云平台即办事项达到30%以上,受理案件办结率达到93.1%。三是成本优化。采用国产设备,统一信息采集标准、共享共通数据资源,系统可兼容、可共享、可成长,有效降低公共资源成本。整合事件处置渠道、综合统筹指挥调度、探索一门式联合执法,有效节省行政成本。四是群众满意。通过强化社会整体防控,提高公众参与度,现场处置、提速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微小事”,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该项改革得到省、市两级多位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佛山市禅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室自2012年成立以来,紧密围绕我区当前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查、重大合同法律审核、重大行政行为法律咨询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室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防范风险中的积极作用。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查制度。
法律顾问室以《佛山市禅城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为工作准则,不断健全、完善及创新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模式,始终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五大标准审核我区的各个重大行政决策。以“中国混合动力及传导系统总成技术平台迁址佛山”的项目(以下简称CHS项目)为例,该项目是我区2016年引进的重大项目,总投资达100亿元。我区在参与该重大行政决策时,重点审核该项目的公众参与及专家论证的环节,审阅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关注主流媒体的***报道,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地以网络、纸质媒体等方式知晓该项目进程,并能畅通地表达意见;同时,深入研究由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所做的“CHS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确保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得到专家、专业机构的专业论证。项目的推进得到专业人士的论证与肯定。法律顾问室对CHS项目的各个环节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意见,为项目依法依规推进提供法律支持。我区将以该项目的审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将我区的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落细、落实。
(二)深化重大合同法律审查工作。
法律顾问室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做好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对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建设工程招投标、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争议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截至2016年12月10日,法律顾问室审查重大合同或协议共28份,并对合同类的审查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共76条。以2016年我区第一个PPP(Pub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魁奇路快速化岭南大道节点工程”为例,针对我区首个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项目,法律顾问室事前进行了大量研究与学习,梳理出审核特许权协议的重点审核环节,派专员全程参与了该项目的合同谈判会议,对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系列合同出具了专业的法律意见,所提意见大多数得到主办方的采纳。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做好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
2016年,法律顾问室先后代理了多起以我区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和民事诉讼案件。对于每一起案件,法律顾问室均认真对待、积极参与,从专业角度为各部门所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性意见和合理性建议,做好调查事实、组织证据材料、撰写答辩状、代理词等法律文书、出庭应诉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诉讼效果。
(四)完善法律意见咨询、征询工作。
继2015年佛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我市陆续推出多个立法项目。为配合我市完成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我区认真做好多个立法项目意见征询工作,如参与了《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佛山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佛山市排水条例》、《佛山市物流寄递业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出具了专业的法律意见。此外,2016年法律顾问室约216人次参加了有关涉法事务专题研究会议,办理政府法律事务415件,出具法律意见224条(截至2016年12月10日)。如参加区城管部门和交通部门关于重新界定公路建筑控制区执法职责争议的协调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参加重大决策听证会,就我区恒福街人行天桥项目的土地提前收回的合法性、选址可行性、补偿适当性提出了操作性较强的建设性意见。法律顾问室秉着专业、专注、公正的法律精神,认真对待和竭力办理每一件咨询文件,彰显了法律顾问室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部门形象。
四、深化推进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工作
(一)严格落实文件审查制度。
在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当前,为及时应对和解决在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区每年均制定、发布若干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016年以来,截至12月10日,共审查各部门代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7件,最终通过审核发布26件,审理党内规范性文件7件。我区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始终以“主体从严、数量从少、内容从精”的原则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确保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实用。经过多年的监督管理和制度完善,我区已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发布的审查机制,文件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对2016年发布的26件规范性文件,我区均及时做好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和向市政府、区人大备案的工作。为维护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我区严格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的通知》(佛禅府办〔2014〕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法〔2015〕23号)相关要求,于2016年1月启动第二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于当月月底正式发文对拟清理的14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并督促起草部门及时做好文件的废止、清理工作。
(二)重点抓好文件解读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要求,起草部门须在文件发布后继续做好及时公开解读内容及报送备案的工作。据此,我区在出具的每一份法律意见书中均明确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的3个月内,起草部门必须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网络平台等各类媒体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途径、方式,对文件进行解读。截至2016年12月10日,我区确保已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时完成政策解读工作,以便公众知晓和遵照执行。如对规范性文件《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百企争先”奖励办法》,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全区四个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举行了5场政策宣讲会;对规范性文件《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全区四个镇(街道)进行了4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宣讲会;对规范性文件《建立超高龄孕产家庭生育关怀制度工作方案》,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部门网站上进行了详尽的政策解读。解读工作的及时性、多样性,得到市民的积极响应,一致好评。
五、规范完善行政纠纷化解程序
我区一直秉承“公正高效、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从耐心、细心入手,依法办理每一件案件,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纠纷。2016年以来,截至12月10日,共受理向区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522件,其中旧存43件,新受理476件;不予受理及告知3件;审结381件;未审结138件。面对办案数量不断攀升的业务势头,我区工作人员仍然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全年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一)推进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为完善办案程序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2016年,我区启用“广东省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管理监控系统”作为复议案件的办理系统,极大方便了办案人员高效办案、便捷办案。通过电子化办公,规范行政复议与诉讼工作的办案程序,每一个案件须经登记、呈批、审核、派送、文书上传等步骤方可最终结案,确保所有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和审限结案,同时形成了数据的沉淀,为日后的数据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此外,2016年我区还对复议文书的行文格式进行了改革,设计和编印行政复议决定书专属的彩色封面,从形式上增强复议文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细节着手,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针对2016年度我市首次推行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为统一我区行政机关的应诉工作,增强应诉业务的指导工作,我区召开了全区专题会议,就应诉工作的新变化作统一说明与指导。
(二)注重运用调撤的结案方式。
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群众的维权观念也日益提高。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群众权益、加强政府监督等方面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区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以解决问题为核心要旨,注重化解行政争议,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的比率较高。2016年案件的调撤率为52%,相比上一年上升约2个百分点,继续保持上升的趋势。在复议案件办理中,我们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办案程序,对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一律予以撤销;对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依据正确,但在合理性、适当性方面存在不足的,根据申请人的意愿,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关系,促进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对行政机关明显违法的不当执法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以取得申请人的理解,避免加重违法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高效、协调灵活的优势,提高调撤率。和解方式结案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我区依法行政的现状,一方面维持了法律的权威,依法行政的原则得到体现,另一方面群众(行政相对人)也乐于接受,同时也降低了行政机关的抵触情绪,提高了行政机关主动纠正错误行为的积极性,真正地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三)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
佛山市禅城区复议委员会自2015年成立以来,按照摸索、总结、改进、创新的模式有序运转,制定、完善了我区复议案件“每周一评”会议制度、办案人员定期参训的培训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召开议决会制度等。行政复议委员会对我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总结复议经验、提高办案人员水平提供强大的制度支持,从工作模式、人员提升两方面着手,提高我区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2016年9月,我区受理的一起机动车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因论理充分入选广东省2016年度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班的典型案例,为我市唯一入选的案例。
(四)深化落实首长出庭制。
2008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每年度的第一宗行政诉讼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应出庭应诉。2016年,对我区第一宗行政诉讼案件(2015)佛中法行初字第68号,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余乾波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为制度的落实积极做好表率作用。该项制度实行至今,逾100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涉及行政诉讼案件200余件,施行效果广受赞誉。2016年7月6日,区长孔海文在省人大组织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座谈会作为先进代表作经验发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并听取了意见。2016年11月8日,禅城区政府作为先进代表出席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并作经验发言,省委、省人大的领导听取了汇报。
六、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学法培训亮点频出。
持续学习、强化培训是我区丰富知识储备、提升专业能力的一大法宝。2016年年初,我区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计划安排于2016年6月1日举办了2016年度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邀请了省人大法工委冯亮处长以条例起草人身份深入讲解《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于2016年12月9日举办了我区第二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行动,邀请了佛山市政府副秘书长赖紫宁就当前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作形势分析及法律研究。2016年1月12日,区政府联合市法制局在市政府大院举办了“强制隔离戒毒案件中的法律争议问题”专题讲座,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宪法教研室褚宸舸教授前来授课;2016年7月30日,区法制办联合市、区两级部门举办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专题培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肖峰法官主讲,市区两级法院法官、法制工作人员、律师等共近千人参加。学法培训对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学员的法律素养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宣传工作注重创新。
为拓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度与广度,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透明度,我区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方式,创新利用新媒体进行法治文化传播。2016年7月1日,我区在全市法制部门中率先推出微信公众号——“禅城法制”,以“记录禅城法治政府建设的点滴”为工作宗旨,通过推送文章将我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政策方针、工作动态、活动信息向广大群众一一讲述,打造了一个法制宣传的新平台。区司法局的微信公众号“禅城司法”于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正式上线运行。2016年12月1日,区法制办、教育局、普法办到玫瑰小学开展赠书活动,在“12.4全国宪法日”到来之际,通过赠书活动把普及《宪法》的学习氛围以校园为起点向全社会辐射。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于2016年4月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一周微法”栏目,定期上传法律法规更新、法治笑话、法治谜语等内容,以简短的语言、生动的画面向市民群众普及法律。我区与市民“面对面”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与珠江时报等媒体合作,定期举办“市民记者团”活动,邀请市民参观园林、环卫、路灯方面城市管理的成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吸引市民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的行动中。
此外,为加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我区主动向上级单位提供基层工作素材,所提供的两组素材最终被***法制办选用,收录于出版刊物《法治政府新热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学习问答》一书中,让更多法律人了解到禅城区法治工作的进展。
(三)制度建设有序开展。
在2014年规范性文件汇编的基础上,2016年继续对我区2015年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汇编,编印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2015)单行本,收录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份。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为全区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参考文献,是我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大实事。此外,对2016年发出的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书均进行收集、系统整理,为后期的汇编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对2015年全年及2016年已办结的复议案件、诉讼案件、文件办理的卷宗材料均按照规范化建设的制度要求,聘请专人进行档案制作,完善资料管理工作。硬件配置方面,为更好地履行我区的各项法律职责,经研究对比,我区与北京威科亚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为我区办理各项业务提供专业的信息工具。内务管理方面,着重加强了人员合同、考勤纪律、财务制度、会议记录的制度优化,推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标准有序开展。
七、深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我区遵照上级机关的文件精神,努力实现执法监督常规化,并不断总结经验,深度推进,完善机制。
(一)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规定,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因此,我区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对我区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清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的信息统计工作,对我区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备案,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正确实施。经统计,2016年我区共办理申领、换领执法证共560个,我区现有约1400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二)举办全区执法培训传达文件精神。
201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实行网上考试的通知》《佛山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法制局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新申领、换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的通知》等多部新规陆续颁布施行,为更好传达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我区于佛山狮山培训基地召开为期两天的培训活动,聘请市、区两级法官郭赟、刘应东、郑旭辉为全体学员就法律知识进行专业授课,同时组织全区行政机关法制工作负责人进行座谈,就我区如何使用新规做好执法证申领和考核工作做好传达、协调工作。
(三)继续开展全区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是我区开展执法监督的一项常规项目,2016年12月8日,我区于南海狮山召开2016年度全区执法案件卷宗集中评查活动,力求通过执法案卷评查,找出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积极采取措施纠正,实现了对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为完善提高执法水平起到积极作用。从检查结果来看,执法案卷基本做到了行政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案卷规范、材料齐全、卷宗清晰。总体来看,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稳步提升,但在案卷评查中,也发现部分不足,如事实认定表述不全面,无法最大程度地还原事件全貌;说理部分不够充分,无法很好地消除群众的疑惑,引发复议和诉讼的风险性增高,上述问题均需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加以重视。是年,我区还配合市法制局开展佛山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活动,通过对照文件,建立台帐,对我区依法行政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检查,找出不足,重点督办,务求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和能力。
(四)认真做好“三查两回访”,促进规划审批工作规范化。
针对廉政建设工作,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对领导干部开展了1次岗位巡查,通过对岗位的监督检查,旨在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针对行政监察工作,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2016年1—4季度共组织案件抽查4次,其中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抽查案件1次计50件,内部抽查案件3次计90件,该局对各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并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作出整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针对日常信访工作,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均按时按质办理了市、区信访部门转来信访件24件,共抽取了15份审批案件对建设单位进行回访,均取得满意评价。
(五)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促进执法事项规范化。
我区各个部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界定执法工作机构职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合法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查处工作经得起法律的检验。针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开展了相关整治行动,共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行为129000多宗:乱摆卖49983宗;乱搭建1762宗,约23426平方米;乱堆放9984宗;乱张贴11160宗;乱拉挂4244宗;乱涂写3758宗;占道经营48560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工程,组成专责小组积极依法行政,促进执法规范化、专业化。一是推进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完成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二是推进过程管控效能提升工程,全面实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三是推进农产品市场管理提升工程,对全区农贸市场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并颁发了食品安全管理等级牌匾;四是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工程,成立了禅城区名菜名点标准联盟;五是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工程,引入“互联网+”思维,建设智慧菜市场;六是推进食品“四小”综合治理工程,对“四小”场所实施整治,共清查四小场所1247家,取缔无证29家,立案查处19宗,处罚金额8.5万元。
(六)强化环境行政执法,提高监管水平。
作为佛山中心城区,我区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环境建设,效果初显。区环境保护局不断完善执法手段,提高监管水平:一是完善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在原有8个网格,110家重点企业的基础上,新增3638家村级企业,逐一落实村级责任人和环保协查员,全力构建区、镇(街道)、村三级环保联防工作新格局;二是开展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将110家重点污染源和3638 家一般污染源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杜绝“任性执法”;三是全面实行“白加黑”“五加二”的“错时执法”模式,有效消除违法排污企业的侥幸心理;四是在南庄试点开展无人机辅助执法,进一步提高污染源排查的执法效能。
八、存在问题
(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有待提升。
在规范性文件管理上,区法制办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并强化起草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审查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但在事后的评估工作中,仍发现个别文件存在合理性、规范性等问题,如部分文件存在限制权利的情况,部分文件存在处罚条款不当的情况,部分文件存在表述不清晰、不规范的情况。另外,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也存在需要完善的方面,如解读形式过于单一、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节奏过于拖沓,上述种种均导致文件的精神无法及时地让公众知悉,文件的新规无法及时地为公众使用,文件制定的美好初衷无法达到。上述问题均需引起相关部门与责任人员的重视。
(二)制度建设工作有待完善。
根据《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的要求,到2018年,我区要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对照《佛山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区梳理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制度清单,从而发现制度建设薄弱和不足之处,如多项制度的建设现在仍处于空白阶段,研究、出台制度的节奏较慢。而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做好建章立制这一重要环节,只有定好规矩,才能确保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行政工作才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该薄弱环节需在未来的工作中极力加强。
九、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的责任与利益,事关行政职权行使的规范与合理。面对法治政府建设重任的紧迫性,我们必须加快步伐、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尤其是重点抓好制度文件的研究、出台工作。我区将在年初对拟研究出台的文件目录列好清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室的专业职能,同时以办公平台、召开会议的形式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文件,为我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通过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好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审查工作制度,设计出合理的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的规范性,真正维护好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同时要加强总结评估工作,及时地总结反思,查漏补缺,不断提高审查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区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做到统筹谋划、扎实推进、进展顺利、成效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彰往而察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工作中的缺陷与不足,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果敢的勇气,明确目标,重点落实,向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的战略目标稳定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