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湾华湾梁工业区4号物业出租项目竞价公告
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石湾镇街道湾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委托,于2016-02-03日下午15时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33室对湾华湾梁工业区4号物业出租项目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 |||||||||||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面积 | 租赁 年限 | 竞价保证金(元) | 交易底价 | 付款方式 | |||
项目一 | 201****0001 | 湾梁工业区4号之一厂房 | 经营性 | 1968㎡ | 3年
| 50000 | 13元/㎡/月 | 每月付 | |||
201****0002 | 湾梁工业区4号之二通道 | 经营性 | 56㎡ | 7元/㎡/月 | |||||||
201****0003 | 湾梁工业区4号之三商铺 | 经营性 | 475.7㎡ | 30元/㎡/月 | |||||||
项目二 | 201****0004 | 湾梁工业区4号之四厂房 | 经营性 | 2002㎡ | 30000 | 13元/㎡/月 |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不能经营噪音污染、法律禁止的项目。 | |||||||||||
三、备注:该物业具备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具备房产证,属手续不齐全的物业。 | |||||||||||
四、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五、本次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单位)。 项目一:(1)以月租金底价厂房13元/㎡/月、商铺30元/㎡/月、通道7元/㎡/月进行竞价,所有标的物必须以同一递增幅度出价,最低加价幅度为1元,采取加价幅度最高者确定成交的方式进行,加价幅度报价填0元即表示以底价出价;2人以上同出最高价的,以该出价为新一轮底价现场进行第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单位)。 项目二:(1)以月租金底价厂房13元/㎡/月进行竞价,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2人以上同出最高价的,以该出价为新一轮底价现场进行第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2)任一竞价人(单位)出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出价,将被取消本次竞价资格。 (3)无人提出受让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4)竞得人(单位)在2016年4月1日前必须与现有的分租户洽谈续租并签订合同,如不与现有的分租户续租,在2016年3月1日前书面通知股份联社,股份联社通知分租户搬迁,将物业交付竞得人(单位)。 | |||||||||||
六、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2016-1-27至2016-02-02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索取竞价详细资料。 | |||||||||||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 |||||||||||
八、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单位)必须在2016-02-02日下午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项目一竞投保证金50000元,项目二竞投保证金30000元到账,并到湾华村委会会计站领取收据。竞得人(单位)竞得物业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成交标的总金额的两个月租金,不足部分另行补齐),由于竞得人(单位)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没收保证金;非竞得人(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 |||||||||||
九、经确认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单位)请于2016-02-03下午15:00时前,准时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33室参与竞价会,逾期恕不接受。 | |||||||||||
十、其他事项 ①竞价人(单位)参与报名、缴纳保证金、签订合同等必须为同一人(单位)。 ②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 ③本公告未尽之事宜以竞价文件为准。 | |||||||||||
十一、联系方式 |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湾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联系地址 | 湾华村委会 | |||||||||
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134****4082 | ||||||||
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26室 | |||||||||
联系人 | 刘生 | 联系电话 | 831059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