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十三届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农业
科技推广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推进我市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是推动我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有效手段。在当前农业日益受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制约下,我市只有依托农业科技推广才能提升农业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从而进一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对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落实各项措施,抓紧抓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目标,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推动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坚持立足佛山优势农业和特色农业,以创建科技平台为载体,着力打造佛山优势农产品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科技含量与市场优势;坚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资金、人力、物力投入保障与科技交流机制,努力构筑适应农业科技化、高效化、现代化发展的农业科技推广保障。
(二)主要目标。从2009年开始,加大农业科技推广资金投入,着力推进优质水产与水产种苗、高档花卉、畜禽种苗、优质蔬菜、水稻和珍贵树种等7大优势农产品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经过3年建设,即到2012年,形成资金充足、体制完善、队伍高效的农业科技推广新局面,成功打造特色突出、区域聚集、效益领先的“佛山农业”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创建农业科技发展平台。
1、打造优势水产品养殖示范推广基地。在顺德区水网密集、养殖基础条件好的勒流、均安、杏坛等地,高标准规划,建设优势水产品养殖示范推广基地。重点引进推广高产值水产品,结合引进开发工厂化、集约化水产养殖技术,改造养殖环境、制定养殖标准、提高生产效率,把该区域打造成亚热带优质高端水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基地。
2、打造水产种苗人工孵化、繁育基地。结合南海区西樵镇水产种苗培育孵化具有一定规模基础的优势,打造水产种苗培育、繁训平台。巩固传统水产种苗繁育优势,加大高质受欢迎的新品种开发,建设全省乃至华南地区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水产种苗人工孵化繁育基地。
3、打造高档花卉苗木研究生产基地。结合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在顺德区陈村及南海里水打造高档花卉苗木生产基地。扶持陈村花卉世界花卉研发中心及市林科所优质花卉苗木培育建设,创建花卉业的公共研发平台,借助陈村花卉世界及北滘花博园等龙头企业产业化运作模式和交易市场,全面提升花卉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整体水平。
4、打造畜禽种苗培育、生产基地。以高明区新广鸡苗、三水区三水白鸭、南海区“南海黄”鸡苗为平台,巩固传统畜禽种苗优势,研发适应市场、节粮优质新品种、新品牌,建设畜禽种苗“佛山创造”生产基地。
5、打造优质、高效蔬菜生产基地。依托市农科所加强优质、高效、宜种蔬菜新品种选育及提纯复壮,在三水迳口农业园区、大塘农业生态园区进行示范推广,并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扶持蔬菜协会搞品牌经营,创建市场影响深远的优质、高效蔬菜生产基地。
6、打造优质水稻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基地。利用高明区水稻种植面积大、成规模的基础优势,打造优质水稻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基地,引导农民发展高产优质水稻生产,积极开展水稻产品认证,打造品牌,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7、打造珍贵树种示范推广基地。充分利用市林科所科研优势和基础,加强珍贵树种良种选育研究,依托高明区和云勇林场生态示范区建设,打造珍贵树种繁育示范推广基地,带动珍贵树种在我市生态公益林改造中的发展,为我市创建生态县(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研发,实现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在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的同时,充分利用高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依托省内高校院所,以及市农科所、林科所,采取“科研机构+基地”的模式,加强科研基地建设。坚持试验研究与生产相结合,重点选取市场前景好、农户受益大的科技项目,分类、分区、分段加以研究推广,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我市农业科技工作由引进推广向自主研发转变,从被动吸收到主动攻关转型。
(三)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支撑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府〔2008〕 24号)要求,坚持综合设置、适应生产、高效推广的原则,统一区、镇农、林、渔、牧、农机等技术推广服务综合机构设置,稳定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完善技术创新、人员培训、奖惩激励制度,建立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多层次、多功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种民间农业科技推广组织,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新的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四)推进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推进农业科技省内、国内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市外农业技术援助项目,拓宽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渠道和领域,加强与市外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的合作,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等交流活动,提高区域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推进农技推广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统筹安排,建立农技推广责任考核机制,确保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投入。将农业科技推广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增加投入,切实解决农业科技推广、成果转化经费不足等问题。市级财政自2009年起每年在预算的市科技基金中安排400万元用于农业科技推广,重点扶持有较好经济规模、通过市场化推广模式可转化农业科技成果,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顺德、南海区年投入分别不少于300万元,三水区年投入不少于200万元,高明区年投入不少于100万元。
(三)建立农业科技风险保障机制。针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面临的项目风险、自然风险等因素,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研究、推广风险保障制度,设立实地调研、风险评估等规避程序,确保风险降到最低。建立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高效农业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及新技术的应用,为农户垫付资金,补贴种苗,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如遇到由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承担部分风险,消除农户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农业生产者科技培训。结合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和学历教育工程等培训工作,开展“科技集市”、“科技讲座”、“科技大院”等形式多样的科技下乡活动。针对需求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到田间村头,实行农业科研、培训、推广联合进行,保证科技下乡的实效和农民培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