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式推进土地经营权确权
高明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记者昨日获悉,高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公布,提出将以“确地到户”和“确份到户”两种形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化解土地纠纷。
《方案》提出,年内全区各自然村必须坚持以“确地到户”为主的方式,对农用地确权确地;少数“确地”有困难的村组,经审批后,可采取“确地到社,量份到户”的方式确份到户。
所谓确地到户,即是指村集体在确定农村土地集体地界和成员权的基础上,把各家各户承包土地的面积、区位落实到人到户,村民既得地又得利,实现经营权、转让权、收益权三权合一。
“确份到户”,则是将已经归入村集体的土地股权确定到人到户。村集体只落实成员权(譬如以土地入股,就计算股份权),不落实各成员具体承包土地的面积、区位(地界),成员只享受应得的收益。
两种确权模式分别有什么好处?区农林渔业局负责人介绍,前者直接将土地经营权落实到户,方便农户自行对外发包;而后者则是在村集体统一对外发包土地的基础上,确保村民能按土地股权足额领取分红,维护村民利益。
该负责人补充,确权确地工作完成之后,直至2028年12月31日土地承包期满之前,区内农民名下土地将实现“生不增死不减”,他人不能再通过打乱重分、借机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等手段违法侵占农民名下土地。该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并为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最原始依据。
《方案》强调,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过程中,各镇街、村居要充分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 同时要注意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稳定,防止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农村矛盾。
据悉,从2015年5月起,高明就开始为推进该项工作做准备。直至目前,已先后成立区、镇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全面摸清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经营现状、方式、面积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户数等基本情况,为今年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打下基础。
区农林渔业局负责人表示,7月底前,该局将完成收集土地承包合同资料,绘制承包地权属边界地图等工作,并组织开展内业数据处理,完成调查工作底图制作,力争在11月底前,全面在区内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