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诉前联调机制规范医疗纠纷调处——佛山市首家法院驻医调委工作站揭牌成立并出台医疗纠纷联动调解工作规程
12月20日,市司法局与禅城区法院共同为医疗纠纷诉前联调工作站举行揭牌仪式。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尹祝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坚明、禅城区法院院长陈恩泽、市司法局副局长曾国旋、市司法局纪委书记李舒吾等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省司法厅基层处尹祝平处长对佛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目前我市医疗纠纷案件呈上升态势,而医患双方的矛盾对立往往比较激烈,通过法院判决,很难彻底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而通过调解,则可以较好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推动医疗纠纷联调工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禅城区人民法院于12月2日就联合出台了《医疗纠纷联动调解工作规程》,对建立医疗纠纷调解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通报、诉前诉中双向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制度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就业务培训、加强宣传等工作进行了约定。此次医疗纠纷诉前联调工作站的设立,是市司法局和禅城区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今年4月全省诉前联调工作会议精神,构建医疗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施。今后,禅城法院在受理、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可告知当事人先行到市医调委进行调解、委托或邀请市医调委进行调解;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医疗纠纷案件时,可以邀请禅城法院的法官参与或指导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需要司法确认的,禅城法院将开启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市司法局局长刘坚明在揭牌仪式上明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和群众给予期望,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医调委要提高认识,加强和规范各项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好抓实。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联调机制,充分借助和发挥综治、法院、卫生、公安等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共调的格局。要主动向各级领导及人民群众宣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扩大影响,争取重视和支持,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据悉,佛山市首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今年8月30日挂牌成立以来,截止11月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01人次,受理调解案件9宗,结案6宗,其中调解成功5宗,全部经禅城区法院司法确认,当事人索赔金额101.3万元,调解后实际赔付金额15.8万元,有效地防范了医患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维护佛山市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