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存量住房转让费每平米由6元降为4元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近日,该通知下发至我市,已由市发改局转发各相关部门。
记者了解到,此次降费主要涉及市住建局、工商局、农业林业局、文广新局、知识产权局、房产管理局等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与市民生活最息息相关的主要有住房转让手续费等几项。
根 据通知要求,自2015年10月15日起,新建商品住房的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的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 每平方米4元。受理商标注册费,由现行的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降为600元(限定本类 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由现行的250元每件次,降为200元每件次;软件著作权登 记证书工本费,由现行的50元,降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