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总结提升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10月28日,光明新区召开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中期会议,总结前三季度光明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果并部署四季度重点工作。光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恒春,新区领导李福民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由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解读总结了2012年光明新区环保实绩考核结果,并分析了2013年光明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汇报了前三季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前三季度,光明新区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出台了新区内部考核奖惩机制,针对公明、光明办事处及其他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单位等16个单位及部门进行评估考核。同时,新区城市建设局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主要责任单位,集全局之力推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将2013年全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截至目前,通过相关体系自查,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提出了关于pm2.5重点整治改善、空气质量提升、水环境达标改善及饮用水源保护等10项建议。第四季度,光明新区将对前三季度总结出的情况和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和改善,切实保证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会上,李福民强调,新区生态环境考核工作形势严峻,相关单位要召开专题会,建立本单位工作的分解方案,要自测自评,并报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和牵头单位要发挥督察督办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
张恒春表示,对于近一年的工作,我们既要实事求是的看出成绩,又要找到问题。张恒春要求,对于该项工作要订立一个目标,并坚守目标底线,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进步,张恒春强调,相关单位既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荣誉,又要重视实干及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量化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把工作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