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我局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新区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现将我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纷呈
一是四项创新深化社区基金会试点。指导社区基金会创新发展,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及治理,以服务促治理、寓治理于服务。第一、错位发展功能互补,创新社区基金会发展路径。光明社区基金会作为全国首个区级社区基金会,侧重于整合公益资源、推进社区基金会品牌化运营等业务,服务覆盖28个社区;凤凰等5家社区基金会更专注于本社区的公益事业,提供社区救助服务等接地气、响应快的项目。第二、资助特色公益项目,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已累计开展公益项目近40个,服务社区群众2万多人,发展志愿者3000余人。凤凰社区基金会金色朝阳项目覆盖范围扩展到新羌、圳美社区,受益对象从120多户增加到400多户侨民家庭,被评为市第十三届关爱行动百佳市民满意项目;新羌社区基金会关爱老人-长者生日会项目已举办5期,累计服务辖区老人552人次,吸纳70多家驻区企业参与。第三、参与社区营造计划,创新社区管理治理理念。光明社区基金会积极参与社区营造计划,配合开展社区领袖培养计划,挖掘培育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和社区居民代表,为社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参与了社区需求调研等社区民生项目。第四、借力专家智库平台,创新社区基金会发展规划研究。与民政部、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市民政局合作开展《中国特色社区基金会发展研究》课题调研,从5个维度进行研究,形成社区基金会战略合作计划;完成《深圳市光明新区社区基金会发展规划研究报告》,并印制成书正式出版,发行量2000本。
二是劳资纠纷防控服务机制改革取得实效。开发劳资纠纷防控服务系统,把劳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和务工人员,纵向串起新区、办事处、社区、园区四级劳动纠纷调解队伍,横向链接了维稳、公安等部门联调联处力量,初步形成劳资纠纷防控互联网+模式。第一、强化源头预警。通过劳资纠纷防控系统预警模块、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时接收劳动者反映的纠纷信息,及时处理反馈,动态跟进劳动争议动向;同时,系统自动对隐患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排查出隐患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约谈、查处,做到提前介入、及早处置,实现劳动争议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劳动信访由前几年占新区信访总量三分之一左右,到现在排名下降至第10位。第二、快速联处联调。针对群体性劳资纠纷,通过防控体系实时共享信息,及时协调维稳、公安、工会等部门早介入、快处理,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劳资纠纷分类处置要求,迅速形成合力,要求企业所属的社区、房东及企业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联动妥善处置纠纷。第三、实行分类管理。运用防控系统大数据分析,根据企业劳资纠纷、被投诉记录,对辖区企业实行金银铜铁四级评价制度,有目的、有针对地对差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铜级的企业开展三谈四查,同步帮助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对铁级的劣质企业责令整改或依法查处。已开展对企业三谈四查429家次,纠正企业违法用工行为809项,有效避免矛盾演变为劳资纠纷。第四、宣传教育直通企业和员工。利用系统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劳动工作动态、投诉咨询互动等模块,线上点对点服务企业和员工,一方督促企业负责人知法守法,依法用工;另一方面引导员工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三是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创新成效明显。第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组织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总数达250家,比新区成立之初增长381%,实现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5个。开展社会组织评估,评出5A级社会组织3家、4A级19家、3A级18家,并为获得3A级以上的40家社会组织颁奖,促进社会组织向公益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合格率达92%;梳理、编制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共36家。第二、指导成立新区社会组织总会。在我局的推动和指导下,社会组织总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总会章程,选举产生领导班子。指导社会组织总会打造三个平台(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培训平台、扩大社会组织社会影响的宣传平台、开展社会组织评选表彰的评估平台),当好社会组织的娘家人。建立新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完成场地装修和办公设备购置,2017年启动运作。第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新区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了普查摸底,目前社会组织共有党员231名,组织近200家社会组织骨干参加社会组织党建培训,指导加强党建工作。
四是基层管理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出色完成。根据新区部署,我局负责向市政府上报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街道行政管理线勘界、新增街道办公场所的选点、指导办事处开展超大社区分设、提出劳动执法体制改革建议、街道福利院和墓园的归属及管理建议等任务。我局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做实方案、细化任务,圆满完成编制调整方案、街道行政管理线勘界、办公场所选点、街道揭牌仪式等任务,其他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五是劳动监察工作扎实开展。加强依法监察,健全劳动执法检查制度,完善属地为主、行业为辅的纠纷排查机制。劳动监察执法扎实有力,共检查企业1845家(次)、责令整改172家、行政处罚11家、申请强制执行2宗;处置重大劳资纠纷8宗,其中欠薪逃匿企业4家,欠薪垫付3宗,涉及劳动者550人,用市欠薪保障基金欠薪垫付约153万元,移送公安部门网上追逃案件3宗,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开展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劳务派遣用工、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多项执法检查,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劳动仲裁信访案件及时办结。积极推动仲裁信息化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档案专用库房,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仲裁档案电子化整理、录入系统等工作,实现仲裁档案电子化管理。制定《关于适用特别程序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办事处仲裁派出庭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经营者弃厂逃匿、下落不明、停止生产引发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布告和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及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协调增加了仲裁院的安保人员,完善安保设施,以加强安全防范及维护仲裁正常秩序。2016年已立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745件,涉及劳动者3755人,涉案金额3986.33万元。受理劳动信访案件3268宗,同比下降9.94 %,涉及7347人,同比下降7.6%,无赴省进京劳动信访案件,劳动信访案件办结率99%。
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圆满完成
我局认真落实了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各项指标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制度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1.全面梳理了行政职权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职权清理和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全盘规划、分步实施原则,进一步厘清了与市业务主管部门、新区相关部门的业务划分,形成了职责明确、要素完整、流程清晰、审批高效的权责清单。经系统清理,我局目前共有行政职权287项。其中,劳动业务137项,民政业务130项,统侨业务20项。在新区政府网站公布了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职权目录表、登记表和流程图,并进行动态更新管理。
2.切实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
我局始终将制度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已制定了《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人事工作管理制度》、《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财务管理办法(暂行)》、《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坚持用制度治局、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 规范性文件管理扎实有效
本年度我局已出台《深圳市光明新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暂行)》。文件内容规定事项均符合我局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未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提请新区法制部门审查时,起草说明具备《深圳市光明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14条规定的应有要素。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了社会公众意见,并按要求说明了意见采纳情况。规范性文件审议前经过本部门法律顾问和新区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提请审查的材料齐全,符合一文一报要求。在正式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交新区法制部门备案,并在新区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
(二)行政决策依法进行
1. 重大行政决策全面依法依规落实
我局根据《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予以界定,确保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范围和权限明确、机制健全。我局今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实施民生微实事,按照《深圳市光明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工作。一是落实了公众参与机制。我局按照规定开展了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公布了意见采纳情况。二是组织了专家论证。我局充分借力专家智库,组织邀请了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并在新区管委会和我局相关会议中讨论决定,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三是邀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参与决策。我局充分利用法律顾问专业水平高的优势,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决策,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并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切实保障了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我局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党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熟悉法规、掌握政策、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围绕工作大局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制定了《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照计划组织了多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并通过各种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素质,强化了依法行政的保障;认真总结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在我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配备了法制工作人员,各科室确定一位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各领域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好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并另外确定一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队伍,与康顺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法律服务合同,邀请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我局各项工作中的涉法事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季度、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