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安置户选房顺序公示(第一轮第四批第二至四时间段)
根据光明区安置房管理相关规定,第一轮第四批第二至四时间段安置房分配工作的分配对象包括:(1)签约时间在2017年6月30日(含2017年6月30日)前(即第一时间段)可参与安置房分配但实际未分配的安置户;(2)签约时间在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即第二时间段)的安置户;(3)签约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即第三时间段)的安置户;(4)签约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即第四时间段)的安置户。按照先签约先选房原则,以安置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间进行排序选房。
安置户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咨询地点:光明街道办事处环卫市政综合大楼502室。
咨询电话:27122***3、27122504。
咨询时间:2020年6月28日起至2020年7月4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安置户选房顺序公示名单(第一轮第四批第二、三、四时间段)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