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第一城二期乙区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公示〔2013〕84号
近日,汕头第一城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龙湖区23街区(春泽庄)的“汕头第一城”二期乙区商品房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申请变更的内容有:
“汕头第一城”二期商品房项目分甲、乙、丙区分期建设,原设计考虑后期物业管理的便利性,将乙、丙区的消防控制中心与甲区合并设计。目前乙丙区施工过程中因订购的设备在甲区消防控制中心安装时受空间尺寸极限,改造原有甲区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会影响正常使用,因此,本次申请将乙、丙区的消防控制中心修改布置在乙区39幢(位于金砂路边的乙区东南角)首层西北角(原批准为商业用房),修改后的消防控制中心将与丙区工程合用,和二期甲区消防控制中心分开独立使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13年7月15日至7月24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电话88787935,联系人彭同志。
申述和监督电话:88787912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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