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爱心慈善之星爱心慈善组织称号的通报
汕府〔2015〕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在汕头市第五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扶贫济困,雪中送炭”的活动主题,以重在参与、贵在坚持为原则,以提高社会参与度为重点,倡导“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理念,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涌现出一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的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为褒扬善举,推进我市扶贫济困和公益慈善事业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分别授予汕头经济特区欣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4个单位(个人)为“爱心慈善之星”之“★★★★★”、粤佳实业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个人)为“爱心慈善之星”之“★★★★”、力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34个单位(个人)为“爱心慈善之星”之“★★★”;授予汕头市存心慈善会、汕头市蓝天义工协会为“爱心慈善组织”。
公益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方面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希望各地各部门及各社会团体、社会各界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广泛参与全市慈善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起“人人慈善、慈善人人”的良好氛围。希望“爱心慈善之星”、“爱心慈善组织”获得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我市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为打造“慈善之都”,建设幸福美丽汕头作出贡献!
***:“爱心慈善之星”、“爱心慈善组织”名单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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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