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2月召开
12月26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茂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副主任余健明、林梃、郑家汉、王扬泽,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冯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3年2月19日至23日(含预备会议)在市区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草案)》的说明,分组审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草案)》;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11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议案(第13号)办理方案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命。
(记者陈静莹 通讯员刘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