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如若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联系(地址: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四楼416室)。
一、概述
2016年,坪山区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认真按照深圳市坪山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指定专人担任政府在线信息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公开各类信息,并结合《2016年坪山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确保每个栏目发布有效信息。对未完整公开信息的及时整改,对属于实时更新的政务公开目录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或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共发布公开信息33条,其中业务工作23条,人事信息1条,机构领导2条,年度计划和总结1条,通知公告3条,财政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6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坪山区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2016年坪山区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信息量发布不足;二是内容保障存在问题、工单处理不及时。
下一步,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府在线网站工作。首先,确定一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在线网站工作,确保信息内容保质保量、各个栏目及时更新并及时跟进出现的问题及下发的工单;第二,针对信息量发布不足问题,中心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将按时公开资金、人事等信息,定期更新各个栏目,实时更新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发布量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