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部门预算草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新区处理中心工作和日常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参考;负责新区各类文件、会议办理工作;负责新区综合材料起草、课题和政策调研、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新区档案管理、史志办、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新区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党政信息、精神文明工作;负责新区法制、司法行政和行政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和超前研究工作;负责新区外事工作,统筹新区“国际化”建设工作;负责领导接访工作安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类信访事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新区信息化、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网格员定期采集及更新人口、房屋等信息;负责数字化城管案件及重大矛盾纠纷、隐患问题的现场核查、核实、处置情况反馈工作;协助职能部门核查、核实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办新区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包括深圳市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本级、深圳市坪山新区智慧社会服务中心2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44人,实有人数122人;退休7人;实有车辆13辆。具体如下:
1.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本级编制数108人,实有人数91人;退休7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0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2.智慧社会服务中心编制数36人,实有人数3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打造“智造坪山”;二是提升机关运转效率,切实增强执行力;三是准确把握宣传重点,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四是贯彻法治原则,协调推进法治城区建设;五是扎实推进综治工作,保障新区大局和谐稳定;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七是强化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八是建设智慧城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立案件分级分类机制;九是推进居住信息自主申报工作,完成城市部件普查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14,105万元,比2015年增加1,550万元,增长12%,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4,090万元,上年结转15万元。
2016年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部门预算支出14,105万元,比2015年增加1,550万元,增长12%。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本级8,330万元、坪山新区智慧社会服务中心5,775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2,343万元、公用支出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万元、项目支出11,035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原因说明: 1.智慧社会服务中心信息采集服务经费增加;2.新增现代市民培育工程临时机构支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本级
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本级预算8,33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793万元、公用支出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8万元、项目支出5,959万元。
(一)人员支出1,79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1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5,95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1,147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统筹业务及机动预备费等方面的支出。
2.办公室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新区政务活动、办文相关工作、机要保密业务、档案业务、史志业务等方面的支出。
3.宣传信息工作事务2,381万元,主要用于媒体宣传平台合约、日常宣传、党政信息工作、公共文明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代市民培育工程及新闻中心等方面的支出。
4.信息化管理808万元,主要用于新区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新区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新区信息化网络运营、信息平台运行、新区政府在线网站运维、公共区域WIFI租用服务以及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等方面的支出。
5.发展及政策研究347万元,主要用于发展研究业务、发展研究中心课题(委托业务)、体制改革等方面业务的支出。
6.政法法制建设42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补助办事处法律援助业务、新区法律顾问服务业务等方面的支出。
7.信访事务378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综治信访维稳方面业务以及补助办事处等方面的支出。
8.政务公开1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9.外事业务20万元,主要用于外事业务方面的支出。
10.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6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基地日常管理运作、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1.信访专项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
二、坪山新区智慧社会服务中心
智慧社会服务中心预算5,77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50万元、公用支出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万元、项目支出5,076万元。
(一)人员支出55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四)项目支出5,07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事务管理4,1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统筹业务、办公场所租赁、其他一般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网格化事务215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建设、宣传推广等网格化事务方面的支出。
3.信息采集事务57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督查、信息采集装备购置、信息采集服务购买等信息采集事务方面的支出。
4.综合信息平台管理10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采集设备购置、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运维、信息采集设备通信服务等综合信息平台管理方面的支出。
5. 房屋综合管理41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赁管理业务、房屋综合执法、楼栋长制工作等房屋综合管理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共计2,184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746万元和2016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438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综合办公室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31万元,与2015年持平。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督导检查、相关单位来访调研、交流学习等接待支出。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57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车辆保险费、车辆路桥费、车辆维修费等。综合办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有一辆应急车划至新区应急办,同时,严控车辆燃油、停车及维修费用,减少公车出动次数,尽量做到多人统一乘坐中巴车原则,减少维修费用的支出,节约车辆使用成本。